发布日期:2025-06-25 19:29 点击次数:75
公务员政策讲堂
第4期:公务员职务职级系列(二)
展开剩余69%欢迎来到公务员政策小课堂,我是你们的小政老师!
本期我们将继续学习公务员职务职级系列相关政策,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,领导职务、职级与级别是实施公务员管理、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,今天就让我们一同来学习一下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重要规定吧~
课前提问
问题1: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和资格?
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,按照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有关法律、法规、章程规定执行。其中,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最低任职年限条件为:
(一)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,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2年以上,或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和三级、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,或者任三级、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,或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。
(二)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,应当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。
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升。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,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。
注意:公务员的职务实行能上能下。对不适宜或者不胜任现任职务的,应当进行调整。
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,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。
了解了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
条件和资格之后
让我们继续学习一下
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需要经历哪些流程吧!
问题2: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程序是怎样的?
(一)动议;
(二)民主推荐;
(三)确定考察对象,组织考察;
(四)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;
(五)履行任职手续。
注意: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,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。
今天的政策大家都学会了吗?
提前预告一下
我们将继续学习
公务员职务职级系列中
关于职级晋升的相关规定
下一期我们不见不散哦!
发布于:北京市